我校被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2020年12月07日 09:41 潘伟荣 点击:[]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贡献积极力量,2020年11月23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1065所学校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我校榜上有名,被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我校是一所多民族云集、民族文化荟萃的大学,现有在职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彝、白、回、布朗、哈尼、壮、普米族等15个少数民族3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有彝、白、回、布朗、哈尼、壮、普米、傣、纳西、摩梭、傈僳、拉祜、独龙等34个少数民族学生7000余人,占23.7%。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高度重视民族团结促进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教学、宣传教育及民族特色品牌活动,始终以维护和促进师生民族团结、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营造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己任,立足实际,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曾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今后,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这一殊荣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深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教育、激励引导各族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农业大学统战部  版权所有  2020

联系电话:0871-65227695  电子邮箱:ynautzb@163.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农业大学耕读楼222室